截止目前,集赞行为确实还是有非常多的公众号在做,前几天在公司楼下就搞个集赞送被子的,个个都在排队,这场活动至少吸引了上千人。我想,这社会还是这种敢于冒险的人能成功,所谓法不责众,大家都在做集赞,你不敢做,傻啊!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微信官方不来个严厉打击是无用的,还是有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
微信的朋友圈是一个由熟人关系链构建而成的小众、私密的圈子,用户在朋友圈中分享和关注朋友们的生活点滴,从而加强人们之间的联系,它并不是一个营销平台。
早在2014年元旦前一天,微信官方公告称,反对不正当利用公众号群发消息的功能破坏用户体验的行为,特别是通过群发消息等手段强制或诱导用户分享至朋友圈的营销行为是我们所不鼓励的(例如通过奖励诱使用户进行分享、强制要求分享至朋友圈即可查看等行为)。
2014年4月,微信官方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再次强调禁止通过利益诱导进行恶意推广、强制要求朋友圈分享等行为。诱导分享行为,即以奖励或其他方式,强制或诱导用户将消息分享至朋友圈的行为。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积分、信息)等。
近期,部分商家无视平台规则和用户体验,屡次利用朋友圈“集赞”,甚至出现预付邮费欺诈、骚扰用户现象。为保障用户体验和利益,6月9日起,我们将升级全新技术手段,采用技术+人工举报的方式对“集赞”行为进行全平台清理和规范。希望大家与微信携手共建健康、绿色的环境。微信整顿公众号集赞行为的详细处理机制如下:
公众号累计发现一次有集赞行为,封号7天,不可提前解封;
公众号累计发现二次有集赞行为,封号15天,不可提前解封;
公众号累计发现三次有集赞行为,封号15天,不可提前解封;
公众号累计发现四次有集赞行为,永久封号,不可解封。
法律再完善,还是有人以身试法,钻法律的空子,比如把集赞改为,收集爱心,而对于恶意篡改功能行为,目前还是有很多公众号这样做,比如在原本显示作者名称(即微信公众账号名称)的位置篡改文字显示。以前是:“点击右边关注→”,后面这些词语被加入黑名单,很多公众号就改为订阅什么的,这种行为虽不恶劣,但还是屡禁不止。